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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

  新增“三包”责任

  一是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作为与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车主要系统,纳入免费更换总成的规定范围。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或者交付产品)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

  二是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与其主要零件反复发生的质量问题纳入退换车条款。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这些主要系统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三是要求生产者将动力蓄电池放电容量衰减限值和对应的测试方法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四是在退换车条款中补充了家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故障。

  油电混合动力汽车中的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适用于本规章。氢能源等其他新能源汽车目前尚未批量上市,本次修订暂不涉及相关内容。

  减少“后顾之忧”

  新能源汽车续航问题一直饱受诟病。在上述新能源汽车相关的三包条款中,动力电池显然是重中之重。

  在纯电动汽车中,动力电池成本占到整车的近一半左右。“对于消费者来说,首先是少了一个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业内人士表示,在“三包”期更换、退货,将大幅减少后期更换电池的成本。

  另外,厂家用60公里/小时等速续航宣传新能源汽车产品,但实际情况大幅缩水的现象,近来备受争议。新规要求生产者将动力蓄电池放电容量衰减限值和对应的测试方法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告知消费者。